有意參賽之會員請洽選訓委員會 。   報名表下載

 

2011年第四屆總統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宏揚太極拳文化,提昇太極拳藝及推手技能,推展全民運動,促進國民健康,加強太極拳同道間友誼及觀摩。

二、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1000007175號。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太極拳總會、新北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體育會。

(五)贊助單位:各縣市太極拳分支會及社會人士。

四、參加單位:

(一)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所屬各總會、協會、分會及直屬支會。

(二)其他各太極拳社團亦歡迎組隊參加。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101516日(星期六、日),計2天。

六、比賽地點:新北市立新莊體育館(新北市新莊區和興街66號)

七、參加辦法:

(一)填寫報名表,參賽選手、領隊、教練、管理等隊職員須檢附二吋半身照片兩張;裁判不得兼任之;團隊賽員則免繳照片,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會總統盃報名小組收以免遺失。

(二)參賽資格及報名費:

1.本會所屬各總、協、分、支會,具有會員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如有欠繳年費者,應請一次補足至100年度始可參賽。

非本會所屬會員參加時,除繳交參賽費外,須叧繳交『註冊手續費』:(1)團體繳交新台幣3,000元;(2)個人賽繳交新台幣500元;(3)學校單位『註冊手續費』五折優待。

2.套路比賽(拳架及器械):

1)每一參賽團體,每項僅可報名男、女各2名,唯台北市太極拳協會、新北

      市太極拳總會、高雄市太極拳協會及台中市太極八卦掌協會可報名男、女

      4名,每人僅能就「拳架」或「器械」擇其中一項報名。

2)報名費:套路個人賽社會組每人800元,學生每人300元。

3)團隊套路及器械賽每隊、每項、繳交2,000元報名費。非本會會員除報名

     費外每隊加收註冊費3,000元。

3.推手比賽:

1)每一參賽團體,定步推手每單位每量級,男女生僅可報名各2人。唯台北

      市太極拳協會、新北市太極拳總會、高雄市太極拳協會及台中市太極八卦

      掌協會可報名男、女各4名,每人限參加1個量級。

2)報名費:推手個人賽社會組每人800元,學生每人300元。

4.選手不得同時報名套路(拳架或器械)及推手。裁判及個人賽員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隊職員。

5.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608室)

                    電話:02-2778-3887   傳真:02-2778-3890

                    E-mailtccass@ms35.hinet.net

                      址:http://cttaichi.org

6.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72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凡逾期者恕不接受補辦手續)。

7.報名費用:一律劃撥帳號00140221  戶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8.抽籤日期:100819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本會會址舉行。

9.抽籤地址: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臺北市朱崙街208樓會議室)屆時未派代

              表出席之單位,則由主辦單位代為抽定。

10.報到時間:1001015日上午730分至8時整。

11.裁判會議:1001015日上午8時於比賽會場會議室。

12.領隊會議:1001015日上午830分至9時整於比賽場地舉行。

13.推手選手過磅時間定於1001015日上午08000850於比賽場地過

   磅。逾時者以棄權論。

八、參加資格與分組:

(一)社男組、社女組分別舉行。

(二)高男組、高女組分別舉行。

      (年齡限制以82831以後出生者,限高中、職及五專學生參加)

(三)國男組、國女組分別舉行。

      (年齡限制以85831日以後出生者,限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參加)

(四)國小男子組、國小女子組分別舉行。

  (年齡限制以88831以後出生者,限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參加)

九、比賽項目及時間限制:

(一)拳架個人賽:

拳架種類及時間限制:

1.十三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本)。

2.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5分鐘。

3.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7分鐘。

4.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5.六十四式第二段,時間7-8分鐘(全民運動會版本)。

6.九九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本)。

7.陳氏三十八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本)。

8.楊家祕傳太極拳,時間5-6分鐘。

9.易簡太極拳,時間5-6分鐘。

10.其他楊式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1.其他陳氏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2.其他太極拳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以上拳架若無四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拳拳架比賽。

(二)拳架團隊賽

1.每隊賽員限17人,不分年齡、男女不拘、比賽中不得有口令聲,但可自行配樂。

2.拳架種類及時間限制:

1)十三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

2)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5分鐘。

3)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7分鐘。

4)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5)六十四式第一段,時間6-7分鐘。

6)九十九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

7)陳氏三十八太極拳,時間5-6分鐘(全民運動會版)。

8)楊家祕傳太極拳,時間5-6分鐘。

9)易簡太極拳,時間5-6分鐘。

10)其他楊式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1)其他陳氏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2)其他太極拳拳架,時間5-6分鐘(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以上拳架若無四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拳拳架比賽。

(三)器械個人賽:

器械種類及時間:

1.42式太極劍,時間3-4分鐘。

2.楊氏太極劍,時間4-5分鐘。

3.陳氏太極劍,時間3-4分鐘。

4.太極刀,時間3-4分鐘。

5.太極扇,時間3-4分鐘。

6.太極棒,時間3-4分鐘。

7.其他太極器械,時間3-4分鐘。

◎以上器械若無四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器械比賽。

(四)器械團隊賽:

1.每隊限13人,不分年齡、男女不拘、比賽中不得有口令聲,但可自行配樂。

2.器械種類及時間:

142式太極劍,時間3-4分鐘。

2)楊氏太極劍,時間4-5分鐘。

3)陳氏太極劍,時間3-4分鐘。

4)太極刀,時間3-4分鐘。

5)太極扇,時間3-4分鐘。

6)太極棒,時間3-4分鐘。

7)其他太極器械,時間3-4分鐘。

◎以上器械若無四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器械比賽。

 (五)太極拳推手比賽:

1.區分為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分別依體重分為男子十個量級、女子八個量級如下表,男女分別比賽。

2.各級參加人數如不滿3人則併級或取消比賽,賽員不得異議。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四 級

五 級

六 級

七 級

八 級

九 級

十 級

55公斤以下

55.01

58.00

58.01

61.00

61.01

65.00

65.01

70.00

70.01

76.00

76.01

83.00

83.01

91.00

91.01

100.00

100.01

以上

 

48公斤以下

48.01

51.00

51.01

54.00

54.01

58.00

58.01

63.00

63.01

69.00

69.01

76.00

76以上

 

 

  

3.國中男、女組各級依上表男子組減10公斤,國小男、女組各級依上表減25公斤。高中組男、女生體重量級與社會組相同。

4.參賽年齡逾六十歲者須附自願書,未滿十八歲者須附家長同意書。

5.推手比賽制度與規則

1)推手比賽採單淘汰制,三戰二勝制。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預賽及複賽採用定步推手,冠、亞、季軍決賽採用活步推手。國小組只採用活步推手比賽。

2)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40秒,局間休息40秒。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2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國小組活步推手每局實戰90秒,局間休息1分鐘。

3定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a.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動步者,得1分。

b.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4活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a.以發勁或走化招法將對手發出圈外者,得1分。

b.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5技術優勝:

a.活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b.定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6不得分:

a.活步推手比賽時一方發勁雙方同時出圈外,不予計分。

b.定步、活步推手比賽時ㄧ方發勁,雙方皆動步或先後壓制倒地者,不予計分。

7推手比賽招法:參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通過之「國際太極拳規

                   則」辦理,但選手雙方不得單手或雙手插腋,以

                   避免抱摔動作。

 

8定步與活步推手場地

a.社會組:定步推手場地為邊長6公尺的正方形,場地中央設置3公分厚的泡棉定步模板(如圖一),活步推手場地為邊長8公尺的正方形長。場地中央半徑3公尺劃圓為活步比賽範圍。

b.高中組:規則及場地同社會組。

c.國中組:活步推手場地圓圈半徑為2.5公尺,定步推手場地同社會組。

d.國小組:活步推手場地圓圈半徑為2.5公尺

文字方塊: 50公分
文字方塊: 45公分
文字方塊: 16公分
文字方塊: 75公分
文字方塊: 25公分
文字方塊: 22.5公分
文字方塊: 210公分
文字方塊: 90公分
文字方塊: 圖1    定步推手比賽場地
文字方塊:  
文字方塊: 圓圈及長方形踏板為3公分厚的泡棉
 

 

 

 

 

 

 

 

 

 

 

 

 

 

 


 

 

十、評分及獎勵辦法:

(一)評分標準: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通過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套路評分採計至小數點第3位。

(二)獎勵辦法:

1.個人賽:

1)套路及器械賽:

男女分別給獎,8人以上均取前6名,分別以冠、亞、季軍至四、五、六名論。凡 每項參賽人數7人(含)以下,降二敘獎,以資鼓勵。少於3人,即行取消比賽。20人以上得分二組比賽。

2)推手賽:

7人(含)以上,取前四名;6人以下(含)取前三名。3人(含)以下得併級或取消比賽。各量級20人以上分二組比賽。

2.團隊賽:

1)含拳架及器械,團隊賽報名單位可以複選項目,每隊拳架限17人、器械限13人。未逹指定人數時,每多或少1人由主裁扣0.1分;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2)八隊(含)以上之團隊參賽,依成績高低各頒冠、亞、季軍至四、五、六名。八隊以下,降二敘獎。十二隊(含)以上,分二組比賽。少於3隊即行取消比賽。

3.個人賽獲前三名者頒發獎狀及獎牌,四、五、六名頒發獎狀。

4.團隊賽獲前三名者頒發獎狀及獎盃,四、五、六名頒發獎狀。

十一、參賽須知:

(一)比賽用服裝及器械全部自備,規格請參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通過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二)大會活動期間全體人員均予以投保公共意外險。

(三)凡參賽隊伍之各單位隊職員應按指定之位置參觀休息,比賽場地除各該參賽之賽員、教練、護理人員以外,均不得進入場內。

(四)各場的比賽時間、場地均編列於大會秩序冊內,但大會如有變更則以當時決定為準。

(五)賽員應於賽前三十分鐘接受檢錄。

(六)賽員每次出場比賽,應攜帶賽員證備查,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七)比賽時,如賽員或隊職員不服裁判之判決,在現場咆哮鬧場且制止無效時,經仲裁委員會議決定成案,該項比賽成績無效,嚴重者該賽員及所屬團隊禁賽二年。

(八)比賽結束經宣佈勝負後,賽員應即退出比賽場地,返回各單位休息區,經宣佈得獎的單位或賽員應速至司令台接受頒獎,未即時領獎者,自行負責,不叧行補發。

(九)賽員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事故,經大會宣佈比賽停止時,當場不論進行時間長短,該場比賽不予計分,擇期叧行比賽時由大會叧行通知。

(十一)賽場內除飲水外禁止攜帶任何食物及有色飲料,用餐請至秩序組人員指定地點用餐。

十二、申訴事項:

      如有申訴時,請參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通過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會會議決議後修訂之。